44、演戏_穿到七零嫁反派[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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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演戏

  孟远峥微顿,不说话,抓住她的胳膊塞进被子,还拍拍她的头,“睡吧,我给你守着。”

  林妙音又把手拿出来,摸摸他手背,晚上可能只有二十几度,他穿着背心配外套,手背凉凉的。

  “要睡一起睡,又不是没在一个床上待过。”

  孟远峥……是在一个床上待过,但是没有在一个被窝儿里待过。

  “你不睡也行,你得盖上被子,你看你手凉的。”她往旁边挪动给他让出位置来。

  “快点,不听话以后我就一个人来守夜了,不让你来了。”

  说罢用威胁的眼神看着他。

  孟远峥失笑,只有脱了鞋子,钻进被窝,与她隔了一个拳头远。

  林妙音这才心满意足睡过去。

  待被头顶的光亮扰醒后,她爬起来,孟远峥已经回家去了,给她留下了表,看了一眼是早上六点半。

  她穿上鞋,混上席子铺盖卷和竹垫,回家后就见孟远峥在做早饭。

  她去洗漱后,孟远峥的鸡蛋面已上桌。

  雪白的面条配上一个煎得诡异近似心形的鸡蛋,肉末以及咸菜炒的哨子,搭配绿色的蕹菜叶子,让林妙音看得两眼放光。

  再一看孟远峥的面,没有鸡蛋,哨子也少一半。

  他慢条斯理地搅拌哨子道,“你这么辛苦肯定要吃点好的,晚上我给你做鱼汤,昨儿成仁的弟弟抓了小杂鱼,给了我们几条。”

  说罢便见林妙音一脸感动地看着他,失笑,“快吃,一会儿面坨了。”

  两人快速吃完了面后,林妙音就下地去了。

  又忙了几天,周末林妙音带着孟远峥去县里拆石膏,这次没让别人陪同,拆了后去给那两个大妈送了设计稿。

  这次有两件事林妙音很开心。

  第一件就是孟远峥的腿恢复很好,可以不用拐杖走路了,只需要慢慢走就行,第二是自己设计的裙子在整个黑市卖得很火。

  然后两人去拍了照片。

  照相馆的摄影师很少见外形这么好看的顾客,很兴奋,也非常敬业,给他们拍了很多照片,单人双人都有,幸好如今还没出现后世那种婚纱摄影。

  否则摄影师要是叫,两人再靠近点,注视彼此的眼神再深情点,小伙子你的手再紧一点……

  请问她是直接笑场呢还是直接跑路呢?

  照片当时拿不了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来拿,后又去了黑市买了很多的肉和菜之类的。

  坐大巴车回去,在公社下车后,林妙音准备又去问问有没有回牛头湾或者附近的牛车。

  孟远峥的腿不能走远路,来的时候便是坐的队里的牛车。

  还没走两步,前方传来很大的哄哄声,一个年轻男人开着拖拉机牛逼哄哄地出现了。

  这人梳着当下时兴的背头,头发锃光瓦亮,穿着皮衣服,一双皮鞋蹬着,高高坐在拖拉机头上。

  他认出了林妙音,林妙音没认出他来。

  “妙音?”

  男人叫了一声。

  林妙音停下脚步抬头看他,疑惑道,“你是?”

  “我是赵胜利呀,你不记得我啦?”

  男人绽开笑脸,从拖拉机上跳下来,手肘靠在拖拉机上,用一种自认为非常帅气的姿势看着她。

  “我们小时候还是同桌呢?你记性真不好。”

  林妙音努力把他的脸和记忆中的人对比。

  赵胜利又道,“小时候过家家,你演爸爸,我演妈妈,想起来了不。”

  孟远峥:???

  他走过来,不善地看着赵胜利,“这位是……”

  “哎呀这是你男人吧,我听我娘说了你嫁给了一个知青。大兄弟挺俊嘛,来抽根烟抽根烟。”

  赵胜利热情地摸出烟,自己嘴里叼一根,让孟远峥抽一根。

  孟远峥连忙拒绝,“谢谢,我不抽烟。”

  林妙音也总算想起这人了,“赵二狗是你哦?你早说你小名嘛,说大名我一点印象都没。”

  赵胜利……

  “你们这是要回牛头湾吗?走,我送你们。”他拍拍自己的拖拉机。

  林妙音打量了他的拖拉机,笑道,“小日子过得不错嘛,拖拉机都买上了。”

  “哪儿呀,这是我们队里的,我在县城当工人一个月几十块怎么可能买得起。”赵胜利嘴里叼着烟,催促道,“走不走,刚好我要回去了,顺路送你们啊。”

  “谢谢你了啊二狗。”

  林妙音拉着孟远峥上前,孟远峥有点抗拒,因为拖拉机后斗挺高,他右腿无法得力不好上。

  “你再叫二狗我就给半路给你们丢下去,怎么了这是,咋不上啊?”赵胜利道。

  “他腿伤了还没好,使不上劲。”林妙音回道。

  赵胜利这才想起眼前这人是上过报纸的英雄,肃然起敬。

  “哎呀你看我这脑子,都忘了你男人腿伤了,来,我帮你。”

  说着上前一把抱住了孟远峥的大腿,把他抱了起来。

  孟远峥被迫上半身趴在车斗上,被赵胜利一顶.屁股,整个人便扑进了车里。孟远峥:奇耻大辱!

  他坐起来,伸手拉了林妙音上来。

  赵胜利开着拖拉机哄哄哄地出发了,一路上杂七杂八地唠嗑。

  林妙音突然注意到,赵胜利身上穿的裤子居然是牛仔面料。

  牛仔裤在内地流行应该是在80年代,他只是县城里的一个普通工人,是怎么买到牛仔裤的?

  她在两个大妈那儿也看了牛仔的面料很少,民众接受度有限。

  在沿海地区倒是相对流行了一点。

  再看赵胜利的打扮,时尚前茅,莫非这人背地里是同道中人?

  但是现在她摸不准对方也不敢贸然问,只有留下了对方的联系地址,赵胜利让下次去县城找他玩,他请吃饭。

  在牛头湾外面的岔路口下了车,与赵胜利道别后便各自回家。

  ……

  待稻谷彻底收完入仓,已经是九月初。

  最近林妙音有点压抑,因为马上就要到了历史转折的时刻了。

  几天天气都阴沉沉的,颇有点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这日下午,大家突然听到队里的广播响起。

  “我们伟大的领袖…………去世了。”

  广播一出,大家都驻足,有些没有反应过来,有些一脸不可置信,瞬息,断断续续的哭声响起来,直到哭声震天。

  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团愁云里。

  林妙音把门关上,心情沉重地坐下,收音机里传出同样的消息来。

  她看向窗外,已经黑云压城,屋里阴暗逼人。

  孟远峥坐在书桌前,静静地看着一本书。

  她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把头靠在他胳膊上。

  孟远峥放下书,低头,沉声问,“怕吗?”

  林妙音摇摇头,“不怕。”

  有什么怕的,只是感叹自己前世生于现代社会,到了这里才能真实感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一个伟人的敬爱能够有多强烈。

  不过一会儿大雨就下来了,天已有了几分凉意,孟远峥找了外套给她穿上。

  雨下了一天一夜。

  大家放假了好多天没有去上工,约末过了有一个月,队里决定排一出戏,来赞扬和传承革命精神,预计在元旦节演出。

  悲伤的气氛总算冲淡一些了,村里喜欢凑热闹的都去报名参演。

  既然要排戏,总要选一个人当导演,经过推选,选出来一个女知青何甜,她父母年轻时是艺术团的,她本人耳濡目染也懂一些。

  然后便是选男女演员。

  虽说这部戏是歌颂革命精神,但是用的是以小见大的方式,大概剧情就是在革命年代,有一对小夫妻,在面对国家遭受敌人的袭击的情况下,男人毅然决定参军,留下了新婚不久并且怀孕的妻子。

  在男人走后,她生下了一个儿子,不久,听说自己的男人战死了。

  她悲痛欲绝,发誓为男人报仇,于是加入了共.产.党,平时仍然带着儿子生活在自己家里,成了一个特殊的情报人员。

  在儿子两岁那年,突然半夜里来了一个人,居然是她战死的丈夫回来了!

  但是通过交流,她知道了,原来她丈夫不是战死了,而是当了汉.奸。

  男人要带她们母子俩去过好日子,女人忍着心里的翻江倒海,表面同意了,跟着他到了伪军居住地后,她暗地里给党内传递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但是后来她被发现了,男人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答,我是中国人,宁死不做走狗!

  并说了一大堆感人肺腑,引人深思的话,这段很好地体现了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怀。

  男人被她说得愧疚了几分,也放松了警惕,谁知这时女人突然暴起,用刀把他杀了。

  临死前,男人说,我知道不能做卖国奴,但是我想给你和儿子更好的生活。

  女人也哭了,又说了一堆话。

  最后结局是门被打开,一大堆鬼子冲了进来。

  这个故事很虐,但是观众爱看。

  需要的演员并不多,除了男女主,就只有几个小配角。

  那么男女主谁来演呢?

  不说别的,至少这长得得端正好看,念过书,毕竟要背台词,然后看着很正义,很有主角气质,畏畏缩缩的不行。

  女主倒是挺多符合的,那新来的女知青都可,男主呢?

  何甜看着一群因为收稻谷被晒得黑得见牙不见眼的汉子,摇了摇头。

  “这女主演可以黑点没关系,毕竟她是村妇,男主演黑不行,他是汉.奸,最好要白的,看着就像成天吃香的喝辣的那种。”

  众人纷纷把眼神挪向在角落里看热闹的林妙音夫妻俩。

  看着像成天吃香的喝辣的,长得白的,不就是孟远峥么?

  何甜点点头,觉得孟远峥很适合演男主,但是他媳妇不行,他媳妇只上了三年学,字都认不全,女主角的角色肯定不能给她。

  那女主角应该选谁呢?

  她把眼神落在几个新来的女知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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